近日,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召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调度会议,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军,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凤坤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分局副局长李凤坤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了详细的报告和总结,对现在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答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军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了重要部署和详细安排,要求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必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必须按时完成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确保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
一是严把土地登记标准关。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五不登记”和“十三不登记”的标准,坚持现场调查、实地测量和农民集体使用权主体代表现场指界、签字,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争议调处。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化解土地矛盾和纠纷,做到申请主体合法、权属材料齐全、四至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三是加快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数据库,建立市、区、乡三级级土地登记网络,将整合的数据库与确权登记发证系统无缝链接,实行网上登记审批,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四是严格成果验收。加强内、外业成果验收,对调查成果存在问题的,逐一核实整改,真正做到时“查实底、确实权、发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