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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注销土地证书公告临国土资港分字〔2015〕04号

发布时间:2015-02-12 来源:点击数: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五中学(原莒南县朱芦中学)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丢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驻地(原临沂市莒南县朱芦乡驻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831.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南县朱芦中学(现改名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五中学),土地证号为:莒南国用(90)字第0430号,该宗土地无抵押、无查封。现我局决定公告注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并给其予补发新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539-7612108)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5年2月12日

下一条:关于对莒南国用(94)字第046号、莒南国用(94)字第086号、莒南国用(91)字第06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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